對已註冊的“.商标”,如果其對應商標權利過期,且在商標註冊國規定的續展寬限期結束後,域名註冊人仍未能向“.商标”域名管理機構更新商標續展信息,則“.商标”域名管理機構將依據註冊規則規定,對域名進行鎖定並停止域名解析。屆時該域名將無法指向網站也無法進行如電子郵件等其他網絡應用,直到域名註冊人在續展商標後並通過註冊服務機構提交新的商標權利證明,“.商标”方可重新使用。在對應商標權利過期後,如果“.商标”還在有效期內,該域名不會被刪除。
但由於“.商标”爭議解決規則中有專門針對註冊人資格提起的爭議情形。註冊人商標權益過期,可能導致其他商標權利人以此為由,提起域名爭議,則爭議解決機構很有可能判定註冊人不再具有該“.商标”的註冊資格,從而判決將“.商标”的所有權轉給符合註冊資格的投訴人。